国家药监局关于1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3年第47号)-监管动态-日化行业门户网站--广东日化导航网

30°

广州

多云

国家药监局关于1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3年第47号)

发布时间:2023-09-27 来源:国家药监局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沈阳盛大菲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受托生产企业为沈阳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拉吾天然植物凝胶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1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3年9月22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47号通告附件.docx

 

51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文章内容、版权等其他问题,请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