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急件)
发布时间:2010-03-10
分享:
食药监办许[2010]24号 |
2010年03月08日 发布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日前,我局印发了《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国食药监许〔2010〕82号),为做好与《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的衔接工作,该办法中有关产品抽样和封样的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食品许可司。 联 系 人:陈志蓉,陈少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文章内容、版权等其他问题,请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