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所关于征求《化妆品菌落总数限值》(修订说明)、《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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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所关于征求《化妆品菌落总数限值》(修订说明)、《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中疾控环便函〔2011〕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2006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及《卫生部2007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我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菌落总数限值》、《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两项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于
联系人:陈西平
电话:010-67719391
传真:010-67719391
Email:cxp119@sina.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 环境微生物室
邮编:100021
附件:(点击下载)
1.《化妆品菌落总数限值》(修订说明)
2.《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 通知原件下载(pdf格式)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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