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食药监局整治美白类化妆品行业
发布时间: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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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山市食药监局开展针对美白类化妆品的专项整治,发现可疑产品随时抽样快筛,对结果显示呈阳性的样品再进行抽样检测,高效打击违法产品。
此次行动,共发现两个批次美白、祛斑类产品存在汞含量超标问题,中山市食药监局已立即对涉案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中山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场、超市,并索取购物发票或有效凭证。其次,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标注有“卫妆特字”或“国妆特字”等批准文号,但其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标注适应症,不得宣传功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此外,市民购买化妆品时可关注“中山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号,输入产品名称进行查询。市民若发现该产品与查询显示的信息不相符,可拨打12345或12331向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信息时报记者 周舒婷
实习生 吴颖炀 温宇杰
通讯员 黄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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