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经营企业检查结果通报(第三期)
粤食药监办妆〔2016〕338号
根据2016年广东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计划 ,7月5日至8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潮州、韶关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化妆品经营企业2家,各抽查了5批次化妆品的注册备案及索票索证情况,其中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在产品索票索证方面存在问题。现将监督检查结果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涉嫌违法违规的经营企业,省局已责成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并依法公开处理结果。
规范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包含美容院、电商、微商等)应当能够提供所售化妆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需要提供产品备案电子凭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则需要提供《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如果是进口化妆品,则需提供《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以及《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望广大消费者选择规范企业购买化妆品,对不能提供上述信息的经营企业,请消费者谨慎选择。
广大消费者和化妆品经营者不要购买使用及销售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一经发现请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31)。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附件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2016年第3期)
序号 |
被检查企业名称 |
法定代 表人 |
社会信用代码 |
检查结果 |
处理措施 |
1 |
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
谢国仁 |
914451007556345034 |
未索票索证 |
责成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理。 |
2 |
韶关市益华百货有限公司 |
谭海城 |
440200000002506 |
未发现问题产品 |
|
凡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文章内容、版权等其他问题,请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