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药监管理局发布化妆品质量公告:1批次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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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化妆品质量公告。根据公告显示,2016年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重点针对牙膏类、发用类、护肤类、芳香类等四大类化妆品开展了监督抽验。其中,324批次发用类、护肤类、芳香类等三类产品检验完毕,并公告了相关结果。
以上324批次化妆品中,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结果符合规定的323批次,结果不符合规定的1批次,系标示为“广东省肇庆市龙湖日用化工厂”生产的“三九童泰舒眠洗发沐浴露二合一”(规格:净含量200ml,生产批号:ED20A01C,有效期至:20180419)。
对于公告附件中所列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化妆品,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公告中表示,辖区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彻底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数量、来源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来源地或流向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相关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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