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容皇化妆品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2018年第23号)
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州容皇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一、机构与人员方面 (一)检验人员能力不足,现场询问,其对检验方法及标准不熟悉。 二、质量管理方面 实验室用于校准PH计的缓冲溶液过期,标签显示配制日期为2018年1月5日,超过3个月有效期。 三、厂房与设施方面 (一)更衣室洗手池水龙头流出的为黄色锈水;更衣室阻拦式鞋柜上有大量积尘。 四、设备管理方面 (一)企业无法提供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确认的文件和记录。 五、生产管理方面 (一)2016年之后所有产品的批生产记录企业都不能提供。 企业已对上述其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予以确认。该企业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对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待企业完成全部项目整改并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销售。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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