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各成员国对本国市场的处理物品执法监管进展
BPR法规实施以来,欧盟各成员国都在积极准备与BPR法规相关的执法监管措施。各成员国执法当局均表示将严格按照BPR法规要求对投放其市场的处理物品进行监管。对违反法规的行为将采取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退出市场等。以下为目前部分成员国对进入本国市场的处理物品的监管规定。
英国
BPR法规第58(2)条规定:只有当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中含有的活性物质为欧盟批准使用的活性物质时,该处理物品才可以投放欧盟市场。
BPR法规第58(3)条规定了对处理物品标签的要求。从
BPR法规第58(6)条指出,标签不一定要贴在处理物品本身,也可以贴在其他地方。
如果企业违反相关行政管理条款(比如处理物品中含有的活性物质是批准使用的活性物质,但是标签不符合要求),英国主管当局会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正,制作符合要求的标签。但是如果物品中含有的活性物质是禁用活性物质,英国主管当局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包括发布物品禁令(即令物品退出市场)。英国对处理物品的执法会根据具体案例的具体细节而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考虑的因素包括投放市场的处理物品可能造成的风险、企业是肆意违法还是偶然违法等。
荷兰
荷兰主管当局将根据投放其市场的处理物品是否提供了具有生物杀灭属性的声明对处理物品实施监管,具体分类标准及管理要求如下:
处理物品类型 |
活性物质要求 |
标签要求 |
A.未提供生物杀灭属性声明的处理物品 例如:添加了贮存防腐剂的油漆或者墨水 |
活性物质必须是批准的或者正在评估中,如果不符合以上要求,必须在 |
如果活性物质评估过程中,要求对用其处理的物品贴特殊的标签,则需要履行标签要求。 |
B.声明用生物杀灭剂产品处理过的处理物品 例如:用杀虫剂处理过的蓬帐布 |
活性物质必须是批准的或者正在评估中,如果不符合以上要求,必须在 |
必须提供特殊的标签,并且符合其他法规的相关要求。 |
C.声明具有主要生物杀灭功能的处理物品 例如:消毒剂 |
该物品应该视为生物杀灭剂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必须确保产品已授权。 |
必须提供产品的标签,标签为产品授权需提交的材料之一。 |
爱沙尼亚
对于处理物品不合规的行为,比如处理物品含有的活性物质为禁用活性物质或者标签不符合BPR法规的要求,最高将处以1200欧元的罚款。
斯洛文尼亚
违反处理物品合规条款的行为处以2500-15000欧元的罚款,并对法人实体中的个人追加1500-3000欧元的额外罚款。
德国
BPR法规第58条款规定了对处理物品的监管。根据BPR法规第58(2)条,只有当处理物品中含有的所有活性物质,其相关产品类型和用途经过欧盟批准,或者这些活性物质是BPR法规附件I中的物质,并且满足相应的条件及限制时,这些处理物品才可以投放欧盟市场。德国主管机构根据该条款对处理物品进行监管,对于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处理将会要求退出欧盟市场。
瑞典
瑞典主管当局将严格按照BPR法规第58条对处理物品进行监管,并且使用传统的监管手段在企业中展开行动,旨在直接彰显新法规的要求。
自治市和县的行政部门有责任监督化学品在实际生活工作中的处理情况,明确是由专业使用者处理的还是处理过程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同时也要对零售业中投放市场的化学品,农药和物品进行监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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