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根据REACH法规发布铅限制指导意见
2015年5月, ECHA公布了有关上述指导文件草案的述评,该文件涉及公众物品或公众物品易触及部件的含铅限制,如根据REACH法规 [2] (第(EU)2015/628号法规)附件17第63条目将此类产品或组件于正常或合理预见使用条件下放置于儿童口中。
2016年5月2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根据REACH法规问答[1190] [4] 项下的公布了本指导文件 [3] ,旨在协助经济经营者和执法机关理解并履行REACH法规项下的义务。根据该指导文件,面临风险的主要群体为6至36个月的孩子。该项限制针对满足所有如下3个条件的物品及物品易触及部件:
“产品”面对广大市民,并至少包含0.05%的铅及其化合物。
“产品”于正常或合理预见使用条件下放置于幼小儿童可能误食的地方。
“产品”未遭毁损。
确定物品或物品易触及部件是否归类于本范围的主要因素是“物品是否可放置于儿童口中”。“放入口中”是指物品或物品易触及部件可以被送入口中并经吸入并咀嚼。如果可以舔食,则不被认为“放入口中”。
一种物品或物品易触及部件可以放入口中,如果:
尺寸小于5厘米或
尺寸大小的可拆卸或突出部分
根据该指导文件,确定物品或物品易触及部件是否可放入口中的另一重要因素是:
按照EN 71-1确定的可接触性。根据该定义,难以接近部件不能被放入口中。
“正常使用条件”与物品的主要功能具有相关性。
“合理预见使用条件”是指因物品的外观和功能而预期可能发生的使用条件。物品的某些特点可能会使得其处于儿童接触不到的位置,包括物品是否具有明显危险性或者其安装高度或地点出于儿童接触不到的位置。
该指导文件提供了评估物品是否属于该范围之内的“阶梯式方法/决策树”;同时提供了属于或不属于该范围的物品范例。专用于专业/工业用途的物品被排除在该限制范围之外。
有关归类至本项法规范围之内的物品范例完整列表,请参阅本指导文件的附件1。有关属于或不属于该限制范围的室外物品范例,请参阅附件4。值得注意的是,ECHA指导给出了具体的范例,但未给出界定该法规范围的物品的完整列表。
凡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文章内容、版权等其他问题,请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