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商品过度包装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4-29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分享: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施行后,进一步明确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义务性规定,第一次规定了生产经营者未遵守商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责任。为遏制市场上过度包装现象,减少资源浪费和固体废物污染,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纠正和查处了一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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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丝芙兰(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过度包装香水案
2020年7月1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对丝芙兰(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抽查。经检测确认,其销售的“博柏利花与她香氛节日礼盒”“古驰花悦奢享礼盒”香水产品包装空隙率不符合国家标准,属于过度包装商品。2021年1月21日,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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