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立法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杜鹃醇成分
发布时间:20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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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21651120号公告,依据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公告化妆品中禁止使用杜鹃醇(Rhodod-endrol)成分,含该成分的化妆品不得输入、制造、贩卖、供应或意图贩卖、供应而陈列。该法规自公告发布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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