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规】台湾地区订定《化妆品标示宣传广告涉及虚伪夸大或医疗效能认定准则》
发布时间:2019-06-14
来源:海关总署 分享:
2019年6月4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公告订定《化妆品标示宣传广告涉及虚伪夸大或医疗效能认定准则》,并于2019年7月1日生效。订定该准则的目的是维护消费者健康、保障消费者权益及维持法律安定性。该准则的主要内容有:
1. 本准则订定依据是2018年5月2日修订的《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
2. 标示、宣传或广告涉及虚伪、夸大,或医疗效能的认定,应以传达信息的整体表现来综合判断;
3. 化妆品标示、宣传或广告内容认定为虚伪或夸大的4种情形;
4. 化妆品标示、宣传或广告内容通常可使用的词句,或对应成分可使用之词句;
5. 化妆品标示、宣传或广告内容认定为医疗功能的2种情形。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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