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化妆品企业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3月21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19年第一期),其中,中山市泛华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和中山茜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被行政处罚,详情如下:
中山市泛华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的批号为“EXP20210410B20180411AFH”的化妆品“韩愢生态艾尚彩染发焗油(栗棕色D602)”(规格:(8ml+8ml)*8袋/盒)和批号为“EXP20210410B20180411AFH”的化妆品“韩愢生态艾尚彩染发焗油(栗棕色D601)”(规格:(8ml+8ml)*8袋/盒),经抽样检验,上述产品为未按国家批准配方生产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未取得批文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2、没收违法所得:307.50元;
3、罚款:1537.50元。
中山茜丽化妆品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的批号为“20201225003”的化妆品“中山茜丽系列染膏(棕色)(6/77)”和批号为“2020112503”的化妆品“中山茜丽系列染膏(自然黑色)(6/11)”,经抽样检验,上述产品为未按国家批准配方生产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未取得批文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2、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
3、罚款: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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