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化妆品企业被广州市食药监局处罚!
发布时间:2018-12-14
来源: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分享:
12月14日,广州傲之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被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行政处罚。同日,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因涉嫌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被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详情如下:
广州傲之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该企业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间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玛丽安保莱清爽靓丽卸妆油等2款产品,销售商品货值金额合计135658.00,违法所得131675.50元。
该企业于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期间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玛丽安保莱3D全方位眼部紧致精华等3款产品,违法所得为5508.00元。
处罚决定
第一部分:
1、没收违法所得131675.50元;
2、罚款94960.60元。
第二部分:
1、没收违法所得5508.00元;
2、罚款24786.00元。
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该企业涉嫌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浩鑫染发膏(自然黑色)”(批号:622018/08/16-A;规格:100g)
处罚决定
把有关物品/场所予以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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